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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乞捉杀杭州军贼劄子 宋 · 许景衡
 出处:全宋文卷三○八八、《横塘集》卷一○
臣契勘杭州军贼初缘本路提刑高士瞳建议招安,仍申朝廷,乞更不发兵捉杀。
臣平昔虽愤招降之弊,然以朝廷已降指挥,不当失信,更不敢奏乞捉杀。
讵贼既拜恩命,却不解甲,复闭城门,既而掩击官军,拘杀提刑周格
秀州守臣赵叔近继往招安,复被拘留,今又二十馀日矣,是用朝廷招安之恩,为款王师之计也。
凶徒变诈反覆,一至于此,可不痛治之哉!
窃闻高士瞳脱身贼营,及赵叔近为其迫胁,皆有奏请,欲乞招安放罪。
是又堕其奸计也,尚可信哉?
又闻两浙漕司财用已竭,无以应军前所须。
既决于捉杀,则理当济其窘急。
臣愚欲望睿断特降指挥,令前后所遣将兵疾速前去捉杀,并乞依漕臣顾彦成所乞,下发运司两浙东、西盐事司,各以盐钱逐急应副军须,却令向后用本司钱拨还,所贵剿除凶寇,以伸国威,他郡自尔不敢效尤。
取进止。
杭州贼劄子 宋 · 许景衡
 出处:全宋文卷三○八八、《横塘集》卷一○
臣今月初六日入对便朝,尝以杭州军贼为言。
伏蒙宣谕,已系赵叔近招安,贼已开门出城讫,臣遂不敢更有奏禀。
今访闻军贼十月二十日间,每日开城门一两时辰,容人出入买卖。
叔近入城,高士瞳脱身出后,贼遂闭门,不复容人出入,城中日为守禦之备,至二十八日犹未开门。
如是,则未从招降审矣。
第未知前日圣训果得诸何人奏报,系是何月日申发耶。
若系二十八日以后申发,则降否犹未可知也。
契勘军贼初变,系高士瞳建议招安,仍申朝廷不须遣兵,深恐士瞳被劫入城,今得出来,尚复遂非,只以招安了当奏闻。
不然,亦恐叔近在贼营中为其迫胁,有此奏报,其实未尝招安,徒以此欺罔朝廷耳。
杭州闭城今将百日,招讨二说朝廷未能自决,是使贼徒用招安之恩,为款王师之计也。
杭州去行在四五百里,其奏报虚实皆不可考,而群凶猖獗,一至于此,中外孰不愤然?
今朝廷重于失信,则乞速降指挥,限日招安,解甲开门;
不然,则速遣将兵前去捉杀。
彼前者已拜恩命,却敢掩击王师,仍杀提刑周格,是师出为有名也。
伏乞睿明深念东南为朝廷之根本,而杭州两浙之腹心,若复淹迟不即措置,则邻郡视效,乘衅而起,未易制也。
伏乞速赐施行。
取进止。
臣昨曾具奏两浙转运司财用匮乏,无以应军须,虽蒙朝廷应副,其数未多,欲乞速降指挥发运两浙盐事司更赐支借,应副窘急,免致阙事,及有借贷民间之扰。
臣契勘鲍贻逊领鎗仗手二千人在杭州城外,虽未能捉杀,而贼徒颇畏之,不敢出城作过。
近闻江南东、西制置司却欲拘收贻逊所部鎗仗手还司,深恐贼遂跳梁难制。
欲乞朝廷速降指挥,令鲍贻逊之兵且在城外劄寨,听候指挥
分析统兵杭州城下不会合状 宋 · 翟汝文
 出处:全宋文卷三二一二、《忠惠集》卷七、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二
右,臣准尚书省劄子,奉圣旨,翟某统兵将,见在城下,因何并不会合,仰具析闻奏者。
臣奉诏旬日,不知所对。
贼作过已来,除有鲍贻逊鎗杖手二千人在城下与臣相闻外,其馀兵将前来,不知朝廷使臣与何人会合?
八月初一日贼作,臣即时亲至西兴招降贼兵。
贼既不肯听命,臣退而治师,召集管下军兵鎗杖手合五千人,径渡江,直造城下,遣裨将三与贼战,以孤军独进,势力不敌,而杭州诸屯兵将皆为武臣提刑高士曈节制,令不得与臣会合,无一人肯应臣者。
盖缘朝廷累降指挥,应臣等兵至城下,专委提刑司节制。
提刑高士曈意在贪功,欲以招降侥赏录。
朝廷所降黄榜号令,诸将云已有指挥,不得讨杀。
臣前后累次移文责士曈等,其牒云,今来提刑端坐在秀州,既不肯前来讨贼,及至当所亲领兵至城下,又却更节制诸屯令不得会战,意在党贼,故沮军兴。
士曈昏迷不悟,坚不听臣语,一向端坐在秀州不动。
其后高士曈约贼招降,方肯至城下,卒为贼掳入城,而文臣提刑周格又为贼所杀。
臣再欲进讨,自西兴即还本州,复增募战士二千人,而知秀州赵叔近者不由朝命,擅令节制复止臣出师。
叔近入城,又为贼所劫质。
臣闻之不胜愤闷,以贼终无降意,徒辱国丧威,即遣僚吏陈敏识、虞澈倍道兼行,前去镇江迎见本路转运使彦诚,恳请乞委臣节制,独自进讨。
彦诚答臣以朝廷已委新知杭州侍其传节制同会合。
臣厉兵秣马,即遣人与侍其传相闻约日请期。
不旬日间,王渊兵已至城下收复。
臣所总兵数千人,自八月十二月,凡五月攻守,战士未尝解甲,调发粮食縻费不赀。
若朝廷责臣庸缪不武,老师费财,不能首先破贼,此则臣无所逃罪。
若以臣为不会合,则无一将一兵肯与臣约战。
不知朝廷遣臣与何人会合?
如或有臣僚上言与臣今来所奏异同,即乞朝廷明降言章,委御史一员至两浙推究诣实。
臣前后移牒本路漕宪,及累次申奏朝廷论贼始末,皆有案据。
谨录奏闻,伏候敕旨。
乞申令王渊会枪仗手讨捕杭寇奏建炎元年十一月 宋 · 刘珏
 出处:全宋文卷三二一九、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○、《西湖游览志馀》卷六
杭寇猖獗,今已数月。
翟汝文之师既无功于前,高士瞳之兵又溃散于后,唯贻逊之师屹然不动。
盖杭卒颇有窥浙西之心,所以未敢大肆者,以枪仗手为之捍蔽也。
群寇之说,欲遣散枪仗手乃就招安赵叔近已令退舍,而寇犹未降,则其说果可信乎?
今陛下深念二浙生灵,方以成算授之王渊,令其招捉。
彼枪仗手久屯于彼,望有尺寸之功,今乃遣之江宁,万一怏怏不满,复有反侧,是又生一寇也。
设或枪仗手已来江宁,而杭寇未肯就招,不知渊之兵果能殄灭之乎?
当是时,再欲来应援,如其迟疑不前,又将何以处之?
唐裴度平蔡,李光颜等六人各以师会,今岂不能容数千枪仗手而用之乎?
愿且令在杭州同共讨捕,候至钱塘荡平,然后遣屯江宁,或令归福建,皆未晚也。
翟公巽1127年9月7日 宋 · 李光
 出处:全宋文卷三三一三、《庄简集》卷一四 创作地点:浙江省嘉兴市
某咨目顿首再拜,知府安抚内翰台座,即日伏惟台候万福。
某自越赴召至杭,八月一夜值军变,逃避民居凡五日,稍与人接,乃闻众军独不剽薛昂家,意欲请领府事以求招安
畏避不出,贼势日炽,至硬刺平民,掳劫妇女,衣冠之族,尤被其辱。
某两贻书,乞援福州金陵例权领府事,第皆贼兵环守,不能达至。
十九日犹迟疑,又得寄居官列状同请,方肯就职。
已而宪漕两司承议郎赵子璘入招安,贼须黄榜乃受命。
又得左右提兵叩城,亲与士卒同甘苦,贼既素闻左右恩威,始大恟惧,直至月末,始受高士曈补官文字。
谋遣某与方秘监等四员押第四头项陈青诣秀,请士曈入城抚定之。
九月三日士曈于秀,士曈虽善遇青,而迟疑不进。
某尝以大义责之,且言左右涉大江、入不测,而阁下号节制,乃远在数百里外。
适得黄榜赦令到,士曈乃行。
未至杭三十里间,群贼遣迎状相属。
城门已开,某等先士曈之闾里,人情已帖然,贼兵皆免胄解甲。
贼首陈通、其三沈安、其六叶轩以素队郊迎士曈新桥
士曈不约束从者,稍捽辱之,以刀拍其背,搜解其刀环,仍夺其系巾金环。
群贼忿怒,疑陈青卖己,尽掠其家赀,杀其妻而囚之。
新宪周格至,犹望其径入。
初八初九,连遣父老僧道往城外,妓乐城内,俟其入。
已而闻暴戾,怒骂其弟杞,群贼大愤,城内人情惴恐。
贼首来第,凶悖殊甚,使群刀手拥某及赵子璘及赍黄榜使臣于庭下,欲杀,久之乃免,但使某与子璘及方元若皆处薛昂第。
昼夜贼兵七十馀人,白旗子十七人防守巡逻,仍钉其后门,事势危甚。
十日大耀兵,十一日贼出兵劫鲍贻逊,为鎗仗手所败,几擒其二杨贵者,杀伤甚众。
是日闻外兵涌金门,贼众并力往救,使人叫呼百姓,诈言外兵屠城劫使,挈水救火。
续传火息兵退,又传湖上小舟载兵不可胜数,仓皇尽召诸贼往救。
至未时,又传兵退,然贼众大惧,达旦奔救叫呼,巡警不敢息,而其徒纷纷出怨言。
百姓强刺者亦望官军破城,立降旗下。
某等不胜欣跃,意谓翌日外兵必大集,连日继攻,则贼破必矣,已而寂然无闻。
十四早,闻贼出馀杭门,欲劫两宪。
某等意谓两宪既不肯入城,且已交锋,必引中军据要害,且檄鲍所统鎗仗手为声援。
士曈皆不然。
至午间,忽传擒士曈、杀,城中士大夫惊骇之极。
其日贼众凶焰尤炽,阖城生灵不保性命。
至十七日,闻群贼出临平,昏夜不回。
次日乃知临平大掠罢,饮于酒坊,炊未及熟,闻鲍兵在长河欲来讨击,遽引归。
是日微雨道滑,自相惊恐,弃甲而遁,三鼓乃入城。
次日大恐,却有就招安之意。
适会秀守赵叔近使臣以檄书来招,遂欣然从之,数以文书往来。
至十月二十日复召某等往秀,请叔近速入抚定。
四日至秀,五日叔近行事必可济,某等不复往矣。
自去月初士曈懦怯,暴戾无术,遂致平民二万人为贼所刺,南厅十九万缗为贼所费,妄散仓米十数万石,拆烧民居数千间。
涂炭一月,不可形状。
招安遂成于叔近,所以就招安者,初畏兵,终畏鲍卒十七日追袭之威也。
窃惟执事以名臣守郡,控制东南,威名远著,二浙倚为长城,群贼情状,所宜尽知。
是用粗述己事,布于左右。
某崎岖避难,凡六十人,仅存单孑一身,自告敕料历等,皆未知所在。
方避难时相为命者,独左右所遣虞候孙昌一名耳,至今相随。
其他皆为所虏,亦已甘心矣。
候顿寒,伏惟保重。
不宣。
秀州赵叔近落职制 宋 · 汪藻
 出处:全宋文卷三三六五、《浮溪集》卷九
尔奸利之私,有市井所不为者。
朕方置汝于理,将肃清官曹,延阁之班,尚安得处?
其加镌夺,以听有司。
赵叔近遗事嘉泰四年二月 南宋 · 孙应时
 出处:全宋文卷六五九○、《烛湖集》卷一○、《南宋文范》卷六四
金人再犯京师,游骑四出,吾郡县将吏望风奔溃,莫敢撄其锋者。
赵公宗室子,为少尹南京,独能力战全其城,实启高宗皇帝中兴之业,斯已壮矣。
及守槜李,不惟使吏民安堵于列城反侧之中,而单车入不测之地,使杭之叛卒歛手听命。
犒赐不足,则竭私储继之。
非其精忠血诚,智勇兼济,畴克尔。
不幸罢守家居,一旦迫于乱兵,权宜镇定,一郡免于鱼肉。
上奏未达,而王师奄至,公不自疑,晏然迎劳如平日,其心迹非不较然明白也
诸将武臣方以杀略为功,加以授命王渊,逞其争一女之憾,仓皇害公,不复顾问,哀哉!
绍兴九年,朝廷始知公冤,有诏褒赠,告词尤哀伤之。
国史已轶其事,未及立传。
公之曾孙彦嘏显叔蒐缉遗牍,本末略具,可信不诬。
显叔兄弟十人皆贤而文,多以科目自奋,忠孝之报方兴未艾,而王渊者亦死于乱,子孙无闻矣。
天定胜人,岂虚也哉!
某敢并著之,以告于太史氏。
嘉泰四年二月五日,烛湖孙某书。